尊敬的供应商: 我院拟对东区妇幼保健楼中央空调维保1年进行市场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东区妇幼保健楼中央空调维保1年 (二)采购人:庐江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凭维保验收单,甲方半年后支付乙方50%合同款;维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凭维保验收单,甲方支付乙方50%合同款。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分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四、 投标有关事项 (一)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2024年5月7日17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院作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二)询价响应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负责人的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服务需求中需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函,并加盖公章。询价响应文件请寄(送)至我科,邮寄地址: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物资采购中心,彭进(收) 电话:0551-87310772; (三)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8日
附件.doc
补充说明
尊敬的供应商: 本次维保服务项目包含: 1、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数量:486个; 2、要求中标单位24小时驻点维保。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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