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试有诱发严重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的可能,皮试区应常规备有相关抢救设备及药品,且相关人员应接受过严重过敏反应抢救的正规培训;4~6周内发生过β内酰胺类药物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进行皮试,由于sIgE 在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已被大量消耗,皮试可能出现假阴性结果。如需进行皮试,建议在反应发生 4~6 周后进行。
2. 有些药物可抑制皮肤反应,导致假阴性结果,故皮试前应询问近期用药史,并在病情允许时停用可能干扰皮试结果的药物。
▶全身应用一代抗组胺药物(苯海拉明等)停药至少2~3天
▶二代抗组胺药物(西替利嗪、氯雷他定等)停药至少3~7天
▶停用鼻腔喷雾剂(如曲安奈德鼻喷雾剂)至少72 h
▶全身较长时间应用糖皮质激素停药至少7天
▶丙咪嗪类抗抑郁药、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停药至少7天
▶如用药史不明,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停药或停足够长时间,应以磷酸组胺作为阳性对照,明确皮肤反应性是否受抑制而导致假阴性。
3. 哮喘控制不佳或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进行皮试,一旦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症状会更重,因此皮试最好在哮喘控制期进行;若必须在非控制期进行皮试,需加强监测。
4.雷尼替丁等H2受体拮抗剂应停用至少48h。
5.β受体阻滞剂(普萘洛尔等)及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卡托普利等)可影响对严重过敏反应的救治。有严重过敏反应高危因素的患者,皮试前应至少停此类药物24小时。
6.皮试液浓度过高会引起皮肤非特异性刺激,操作者手法较重、注射量大及注入气泡等均可导致假阳性反应。
7.皮肤反应性增高(如部分荨麻疹、皮肤肥大细胞增多症)的患者可出现假阳性反应,影响结果判读,应以生理盐水作为阴性对照。
8.婴幼儿及老年患者皮肤反应性差,可能出现假阴性结果。
9.皮试液抗原性低或失效可导致假阴性反应,因此皮试液应尽量现配现用,如需保存应4℃冷藏,且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