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月5日 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元) 合同周期:30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玖万捌千元整(¥198000.00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30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等相关要求,编制可行性报告,内容须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项目选址、市场分析、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绿建节能、环保、实施进度、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招投标、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 2、提交的可行性报告须通过专家评审会通过,并且由庐江县发改委批复通过。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含可研评审费、会场费等,投标人自行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可委托由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可研评审,并按规定出具审查意见书等,供审批单位审核)。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联系人:査林 联系方式: 0551-825610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负责人:殷杰 联系电话:13856512277 公示期: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联系电话 庐江县人民医院纪委监察室 张飞 :0551- 8733903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 2021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