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会)第一届代表大会成立于2018年10月12日。建会前期各科室按在岗女职工10%的比例推举妇联会员,初步确定65名妇联代表,经纪委监察室审查,选出的62名妇联代表符合候选资质后由庐江县人民医院党委会在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妇联执委委员会候选人;9月21日成立了庐江县人民医院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有院办、护理部、纪委监察室、人力资源管理科等办公室人员参与,各司其职,共同筹备妇联第一届代表大会;再通过62名妇联代表选举出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执行委员会委员5人。 具体人员如下: 主 席: 许克莲 副 主 席: 张凤琴 组织委员: 徐宜贵 宣传委员: 王 芳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 李迎春 权益委员: 高川梅 秘 书: 郑兴华
三、执行委员会成员具体分工 主席:负责院妇联全面工作。召集妇联会议和妇女大会,传达上级妇女决议、指示,按时向院党委、县妇联组织报告工作等。 副主席:协助主席管理院妇联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负责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 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医院党、工、青组织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和各项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及促进业务进步的特色文体活动,如说课比赛、演讲比赛、卡拉OK赛等;加强各部门与工会、共青团组织之间的友谊。 宣传委员:,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调查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和“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负责妇女工作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宣传好人好事及先进模范人物;负责妇联信息的编辑并报送宣传科及时做好宣传工作。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负责做好女职工的“五期”保护、“巾帼文明岗”的相关工作;指导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动员和组织女职工参与扶贫,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发展生产;承办妇女参与发展项目的规划、实施及日常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拟订和宣传有关保护儿童的法规、条例;开展女童工作,实施春蕾计划,促进女童发展。 权益委员:履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的监督职能,负责妇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受女职工的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并及时向院党委汇报;积极为妇女伸张正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参与对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社会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秘书:负责起草各类文件、工作意见、总结、综合性报告、大事记等;负责执委会及各种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负责妇女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妇女工作调查;负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等;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执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纪委监察办公室,办公室秘书负责联系协调日常妇联工作,日常电话接听由钱婧婧负责。 纪委监察办公室电话: 0551-87339036,内线:2800 ; 秘书电话:13865270987,小号:68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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